首 页 关于国信 服务项目 财经资讯 政策解析 税收筹划 最新政策 咨询服务 国信动态 友好合作 联系我们
会员登陆
邮箱登陆
网站公告

重要提示我所研发的“国信税务风险监测系统”获国家著作权证书。 系统简介与目录在“国信动态”栏 有使用单位请联系:18315612366/19853930336

本地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
  •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
  • 友情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中国税务报电子板
  • 中华会计网校
  • 中税网
  • 查看新闻

    省局关于明确2010年4月申报纳税期限问题的通知

    点击:2026次 发布日期:2010年4月3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清明节休假的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山东省国税局研究决定,2010年4月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010年4月20日,储蓄利息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010年4月12日。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Copyright © 2008 临沂国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与长沙路交汇北冠蒙大厦4楼 邮编:276000
    电话:0539-3129777、7975665 传真:0539-3128777 E-mail:1603635580@qq.com
    鲁ICP备090249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