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关于国信 服务项目 财经资讯 政策解析 税收筹划 最新政策 咨询服务 国信动态 友好合作 联系我们
会员登陆
邮箱登陆
网站公告

敬告:我所已变更为:山东国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告知                            2025 年 1 月 6 日

重要提示我所研发的“国信税务风险监测系统”获国家著作权证书。 系统简介与目录在“国信动态”栏 有使用单位请联系:18315612366/19853930336

本地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
  •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
  • 友情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 中国税务报电子板
  • 中华会计网校
  • 中税网
  • 查看新闻

    银监会促农村信用社并购 外资民资可入股

    点击:1917次 发布日期:2010年9月2日

    中国银监会1日宣布,中国各地将通过并购重组加快高风险农村信用社风险化解。境内银行最高可按100%持股比例全资并购高风险农信社,境外金融机构亦可依规参与并购,并购扩大了对民间资本的开放,单个企业可持股20%。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今日对记者表示,监管评级六级,以及监管评级五B级,且主要监管指标呈下行恶化趋势的农村信用社,可被并购。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优质企业均可作为并购方实施并购。

    根据银监会今日公布的《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最高可按100%的持股比例全资并购,境外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应符合《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该负责人表示,在并购持股比例方面,扩大了金融领域对民间资本的开放,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一家高风险农信社股本总额的比例可达到20%,因特殊原因持股比例超过20%的,随并购后农信社经营管理进入良性状态,其持股比例应减持至20%。

    就并购方资质及注资的监管,银监会要求严防恶意收购、严打虚假注资、贷款注资及抽逃资本行为,并加强关联交易监管。

    Copyright © 2008 山东国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与长沙路交汇北冠蒙大厦4楼 邮编:276000
    电话:0539-3129777、7975665 传真:0539-3128777 E-mail:1603635580@qq.com
    鲁ICP备090249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