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我所已变更为:山东国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告知 2025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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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 鲁国税发〔2010〕241号【发文日期】 2010-12-28【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根据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国税系统纳税咨询和纳税辅导工作,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税法知识,提高纳税人纳税申报质量和税法遵从度,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省局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纳税咨询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辅导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矛盾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 1.《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纳税咨询管理办法(试行)》
2.《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辅导管理办法(试行)》
(此件不另发纸制文件)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